在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提起公诉的话,嫌疑人会怎样?
‘’谁说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有权提起公诉?‘’
依我之见:刑事案件提起公诉的国家司法机关是人民检察院,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经检察机关审查如果符合条件的,检察机关可决定继续取保候审。
一,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我国公安丶检察丶审判机关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实行各自分工负责丶相互配合丶相互制约的诉讼制度。具体到办案流程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和执行逮捕丶预审,检察机关负责检察丶审查逮捕和提起公诉,法院负责案件的审判。由此可见,本案例中的公安机关依法只能负责对该案件的立案侦查、执行逮捕和侦结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全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最终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如果真如提问者所述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提起公诉的话,一是公安机关违法行使公诉权,二是法院绝对不受理,三是会破坏刑事诉讼。
所以,在我国绝对不会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提起公诉,而只能是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至于提问者问在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怎么办?
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在全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检察机关有权进行审查该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如果检察机关认为取保候审措施不当,有权决定取消取保候审而逮捕犯罪嫌疑人,如果检察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检察机关应对犯罪嫌疑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而‘’续保‘’。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