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法院再次判检察总长尹锡悦复职,说明什么?
韩国大检察厅检察总长尹锡悦两次被停职两次复职,其码说明了三点:
①说明了即便是总统文在寅也是拿检察总长没办法的,尹锡悦就是蒸不烂煮不熟响当当一颗铜豌豆;②说明了作为检察总长的直接上司——法务部长官秋美爱在遭遇“三连败”之后,大有被围绞的可能。即便总统想挽留她,秋美爱已经威望受损,还怎么高擎司法改革的大旗?③说明了韩国的检司系统的水很深,由于几十年来检方的权力没有有效地关进笼子里,已成为了尾大不掉之势,有危及国政运作,司法改革显得既紧迫又艰难。
韩国自1988年实行检察总长任期制以来,还没有出现过总统提名罢免(处分)检察总长的先例。虽然检察官把许多个前总统送进了监狱。秋美爱和文在寅是想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第一个要拿检察总长开刀,可是却连吃了败仗,民意也不买他们的帐。
尹锡悦正是利用了这一点,他成功的裹挟了两大因素:①大多数民众同情于他,上个月在韩国种子总统的民调中,尹锡悦竟然超过了李洛渊跃居第一,并没有受到法检撕脸事件的影响,这就是很好的佐证;②全国的检察官拧成了一股绳,集体对抗上级机关法务部。这个很好理解,司法改革触及到了每个检察官的切身利益。趁着这个机会,帮助他们的头儿检察总长发泄不满。
韩国实行的是三权分立制,是个总统制的国家。总统的内阁部长的调整,那是一句话的事儿。可是检察总长就有它的特殊性。
韩国宪法规定:①不管是总统还是国会议长,不管是大法院的院长还是大检察厅的检察总长,都实行任期制,且不得连任。比如总统任期5年,议长任期4年,大法院院长任期6年,检察总长的任期是2年。
②单就检察总长而言,在两年的任期之内,除非自己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主动引咎辞职,否则的话,包括总统在内谁也无权撤他的职,除非是宪法法院。
③韩国的检察总长是由总统提名、经国会听证的。请注意不是国会议员表决通过。尹锡悦是去年6月份被总统文在寅破格三级超常规重用的。是典型的连升三级。为什么是破格三级提拔的呢?道理很简单:尹锡悦在被提拔为检察总长之前,仅仅是个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的厅长,充其量是个司局级干部。而检察总长是正部长级。尹锡悦跃过了高级检察长这一重要的必需的坎儿,成功地一步到位,就是因为他在查办李明博和朴槿惠两个前总统案件中主下了“大功劳”,文在寅是投桃报李。
既然检察总长是由总统提名、国会听证后任命的。如果非要罢免检察总长的话,也必须是由总统提名经国会通过,但还有最后一道关口,那就是要经宪法法院(宪法裁判所)审判。
程序够繁杂的吧?尹锡悦任期到明年的6月份结束,满打满算还剩6个月。现在看来尹锡悦主动辞职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即变是由于法检矛盾已造成了国政运作之困难),如果文在寅总统下定决心要炒掉尹锡悦的鱿鱼,时间也不允许。这倒并不是说国会会出什么岔子,因为现在执政的共同民主党在国会里拥有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除了修宪之外的任何总统提案,都会在国会里轻松通过。问题就在于宪法法院,虽然9名大法官有一半是文在寅提名的,如果尹锡悦要诉诸(申诉)到宪法法院的话,根据正常的审判流程规则,说不定到明年6月份之前还审不完。最要命的是,万一宪法法院最终裁定尹锡悦胜诉了呢?就像行政法院两次的裁决一样。文在寅无法冒这个风险。
所以,秋美爱和文在寅的套路是(双簧戏):通过行政处分的办法,逼迫(刺激)尹锡悦主动辞职。秋美爱所谓的向文在寅总统提交的辞呈,只不过是一个激将法。但是,今年60岁的尹锡悦,在司法系统混了几十年,算是一个老江湖,所以压根儿就不上文在寅和秋美爱的当。文在寅为之奈何?只能是等到明年6月份之后,提名新的大检察厅检察总长的人选,尹锡悦自然就出局了。当然尹锡悦是不敢寂寞的人,卸任检察总长之后,就可以专心地去竞选下任总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