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老人晚年寂寞,多数选择“找伴侣不结婚”这样好吗?

2020-04-27社会813

欣妍语:非婚同居实属无奈

  有一个现实不容忽视。目前,社会上有不少人对老年人的再婚要求感到不理解,认为都好大一把年纪了,还结什么婚?他们不理解老人的精神需求,一些人甚至认为老年人提出再婚是“老不正经”。“为什么年轻人可以自由恋爱,老年人再婚却有那么多人不理解?”开发区的张女士无奈地说。她告诉记者,自己是个家庭妇女,丈夫去世后,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样没了老伴的老韩,两人经常拉个家常,寂寞的生活因此而变得丰富多采。随着感情的日益融洽,两人有了再婚的念头。没想到,老韩的女儿极力反对,她认为张女士是看中了父亲的房子和退休金,没安什么好心。

  “这么大岁数了,住在一起就行了,何必领什么结婚证。如果有一天你们脾气合不来离了婚,不是让亲戚朋友们笑话吗?”无奈,两位老人只好未婚同居。

  上述这位女儿还是好的,71岁的老张可没有这么幸运,只因为他要和比自己小10岁的辛大妈结婚,儿子盛怒之下,竟然动手打了年迈的父亲,逼得老人住进了小旅馆。

  为什么不少子女如此坚决地反对老年人合法再婚?

  采访中记者发现,原因无外乎这么几条:有的担心父母的遗产会流入“他人”之手;有的担心一旦自己的父母去世,“莫名其妙”地还要承担起赡养“外人”的责任;有的担心父母再婚牵扯精力,无暇再照顾孙子孙女;有的担心由于习惯、爱好、性格等方面的差异导致离婚。为此,子女往往采取口头威胁等精神虐待方式,诸如以后不会继续照顾老人或不让老人与孙子接触等来阻止老人的再婚。

  而不少老年人也有同样的顾虑:怕将来一方去世后,在财产分割上产生纠纷;担心对方先于自己去世后,自己因婚姻问题“得罪”了子女,可能会陷入无人照顾的困境等等,于是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非婚同居”,合得来就一起住,合不来就分开,而子女对此也给予默许,只要“肥水不流外人田”,老人也有人照顾,不花钱雇个保姆,何乐而不为?

  因此,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我市,老年人同居的不是少数,可再婚办了手续的却只是少数。据婚姻登记处资料显示,去年全市登记结婚约5000人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仅有几十人。

  老年女性要重视自身权益

  有道是,“满堂儿女不如半路夫妻。”事实上,老年人都渴望晚年生活幸福,尽管有的儿女很孝顺,但毕竟不能替代老伴在家庭中的地位,老年人心理孤独时需要倾诉,有的话题对儿女往往难以开口,尤其是那些老年男性。这时候他们最需要的便是找一个老伴互相扶持,共同走过人生的最后一段道路,这种情感上的寄托,无论对老人的生存质量或精神状态都有非常大的益处。于是,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从盼望“子女常回家看看”,到勇敢地寻找生活中的老“伴”。“老年人尤其是老年妇女更要重视自己的权益。”市妇联权益部的周部长坚定地说,新的《婚姻法》中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生活,明确提出儿女干涉父母再婚是违法行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不仅禁止子女以停止赡养相要挟的做法,也提出了老年人再婚后仍由自己的子女赡养的原则等等,应该说是对老年人权益的有力保障,是丧偶老年人的福音。

  据市老龄委的数据显示,我市现在的老龄人口已达90多万,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4%,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快,老年人的婚姻问题已经是个无法绕开的话题。

  有人这样形容丧偶、离异的单身老人们的生活,“出门一把锁,回屋一盏灯”。独守“空巢”的老人多么希望在垂暮之年找一个知心伴侣,走完最后的人生道路,但对老人们来说,追求幸福婚姻的道路并不平坦。社会应该营造更开放的关爱老年人的气氛,让老年人既“老有所养”,又“老有所乐”。

  祝天下所有的老年人晚年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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