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卢书记事件反思:不想登记身份证号,有错吗?
大连卢书记摊上事了,他的顶头上司王副主任把他给坑了一把。
这本来是一个挺简单的事,估计两位当事人也没有预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但是一个简单的“打招呼”后果很严重,两位“芝麻官”付出了代价,当然,对于最终的处理结果,有人认为“太轻了”,有人认为“小题大做”替卢书记喊冤,还有人认为“本来就不该登记身份证号码”。
其实,这件在平时看起来很“司空见惯”的“打招呼”行为之所以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同时也引起了大连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其实质并非是“该不该登记身份证号”,而是公众对一种长期存在的,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固疾——“特权思想”的严重不满的发泄。
在中国,特权思想一直是一个“特殊的存在”,所谓特殊就是说一方面痛恨它,而另一方面却又十分的羡慕和留恋。这也是特权思想在中国长期存在,成为一种独特社会顽疾的重要原因。
痛恨别人拥有特权,但渴望自己拥有特权。大到“权钱交易”,小到“打饭插队”,谁都知道中国是一个“关系社会”,其实这种“关系”当中,“特权”占有绝对的核心地位。
当我们排着长队等待办事的时候,人人都会痛恨那些“插队者”,但是,我们自己却总在想尽一切办法“不排队”并且以“不用排队”为骄傲。
所谓特权,就是一种游离于法律和规章制度之外的权力,在中国这样的人权力几乎是到处存在,而这种权力几乎就是得到与众不同的利益的代名词。
王副主任不想登记身份证号,是她觉得自己有这个“特权”——哪怕仅仅是一个基层社区官员,也一定要有区别于普通老百姓的权力。
卢书记因为王副主任是自己的顶头上司,于是就行使了自己的特权——打招呼。一方面是对“特权”的屈从,另一方面也是认为自己有区别于普通老百姓的“特权”。
这些,都和“该不该登记身份证号”毫无关系。也许这项制度有待商榷,但是一旦执行,就应该是“一视同仁”,卢书记和王副主任破坏的是“公平正义”的社会规则,尽管和其他的“特权”现象比较起来算是不值一提小巫见大巫(在我看来连“小巫”都算不上)。
卢书记不冤。如果这个事件能够引起社会对“特权思想”的高度重视从而下大力气消除这一“社会顽疾”的话,卢书记也算是被“罚的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