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火的大连“卢书记”,境遇非常尴尬,该怎么办?
大连的卢书记,怎么会尴尬呢?没有尴尬的理由啊。
他的原则性不够强,理应受到处理,这次事件对卢书记来说,是一次深刻的教训,而不是一次尴尬。
对当天的事情经过了解以后,我谈谈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这次事件的核心人物有三个:王主任,卢书记和志愿者。事发地是辽宁大连金普新区友谊街道康乐社区。
王主任真名是王琛明,系大连金普新区友谊街道办事处的副主任;
卢书记真名是卢宪宝,系大连金普新区友谊街道康乐社区党委副书记。
王副主任被免职属于咎由自取这个王副主任是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干部,根据有关新闻线索得知,王副主任应该是分管疫情防控工作的干部。在一张新闻图片上,王副主任还传达了大连市防疫指挥部的7号令,她还强调了机关社区和村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推广大连健康码,要求一线工作人员熟知通知精神,实事求是做好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出勤记录工作。
根据这则新闻,可以推断出王副主任对疫情防控的形势是非常了解的,对各个卡口的工作要求也是熟悉的。
但是王副主任为什么自己去践踏规则呢?
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特权思想在作怪。古代就有刑不上士大夫的规定,一路封建社会走来,特权思想的流毒仍然在部分人身上存在着。
规则对普通百姓起作用,哪能对领导干部起作用呢?我是领导,就应该享有特权。你志愿者不让我进,看你能耐的,我打个电话,就让你服服帖帖的,信不信?
事实证明,给卢书记打了一个电话后,真有效果,卢书记告诉志愿者只做简单登记放行吧!
没想到志愿者原则性很强,或者对这种潜规则非常看不惯:凭什么当点官就有特权,有关系就能不遵守规则?我们辛辛苦苦在这里登记人员信息,今天一个电话明天一个电话,我们统计的只是老实人了!我偏偏不按照领导的意思来!
于是,这件事就上了网,并且火了,火的一塌糊涂!
在这里,我是坚决支持这位志愿者的,他做的非常正确,因为他执行的是上级制定的规则,履行的是上级规定的职责,他没有一丝一毫的过失和偏差。
卢副书记被严重警告着实有点让人同情从职务高低上看,王主任是卢书记的上级领导,下级听上级的话,好像是一种不成文的规则。如果想在仕途上继续混下去,上级领导是不敢随意得罪的。
从这个角度看,卢书记确实有点冤,因为他面对上级领导的电话,无所适从,无可奈何。
今天在网上出现了很多关于卢书记怎么回答的文章,我大致翻看了一些,只能是呵呵呵!
这些文章的作者都是站在理论和党纪国法的角度,从讲原则讲大局的角度分析的,文章没有错,是非常正确的。
但是,假如在1月13日晚,卢副书记接到王副主任的电话后,按照网友们提供的标准答案回答的话,你猜猜会出现什么样的结局?
❶王副主任会老老实实地在小区入口处登记她的身份证号码;
❷王副主任对卢副书记会心存芥蒂,甚至以后见了他话都不会说;
❸在王副主任的屋檐下,卢副书记的仕途可能会受到影响;
❹卢副书记因为坚持原则,影响了仕途,他找谁说理去?
因此,我们在评论一件事的时候,不要只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对别人评头论足、指手画脚,还要考虑一下具体的背景和环境。当然,法不容情,卢副书记没有坚持原则,网开一面,通过电话降低要求,违背了疫情防控的要求,必须受到处理。我相信,卢副书记对这个处理结果并没有任何意见。
规则就是规则,制度就是制度,每个人都要去遵守,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俗话说: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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