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卢书记冤不冤?
我觉得冤,副主任和书记都冤。
在全城包括单元楼实行封闭已多日,有人下楼就被派出所带走实行重新隔离,且隔离费用自付的封闭时期,副主任夜晚只身一人进入小区,你志愿者知不知道她是干什么的?就算你不知道,那副主任给书记挂电话让你知道,那你为什么还拍视频并上传网上呢?换句话说,如果是警察开着闪着警灯的警车巡查到你处,你一个志愿者也要求留下身份证号码吗?
我再重说一遍,很多单位私下为疫情发生时准备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叫“确认”。简单地说,书记掌握了副主任的一切信息,这个信息虽然不太是怕人的,但也没必要和你一个志愿者说的太多。且副主任和社区书记都是疫情期间的指挥员,你一个志愿者可以提建议、发现异常特别是发现外来人员可以上报社区,但决没有私自阻拦和放行的权力,因为志愿者只是执行者。
再换句话说,如果是企业,例如我们单位。我们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平时已掌握了许多客户的信息,包括姓名、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职务,甚至是否近期离开过本市等等信息。如果客户无论是否在疫情期间来访,到门卫处须挂电话给本单位安全负责人,那负责人知道来人的情况,可告知门卫放人,这就是“确认"。反之,如果门卫强词夺理,知其一不知其二,狗拿耗子,影响了业务,那门卫是要被开除的。但要说明一点,尽管如此,门卫也须记下来访人员的姓名,来去的时间,车牌号,测体温和扫健康码,正常才能按指令放行。
总结。1我认为副主任在完成防疫工作后回小区,经电话联系社区领导并经"确认”后应该放行。2志愿者只是执行者,更不应该在知其一不知其二的情况下拍视频上传。3疫情期间,街道和社区的管理人员负担更重压力更大,担的风险更多,这不是志愿者所能理解的。4志愿者应履行职责,在社区的指挥下听从指挥,严格管理,热情服务。5各单位和街道社区应掌握本属地,本单位人员的信息,特别重点是外来人员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