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忙替考?常德男子当“枪手”面临刑事处罚, 你怎么看?
自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将代替考试行为入刑,在2015年11月1日之后的替考行为要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
刑法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之所以会出现此种入刑的情况,也是由于前些年在一些考试中,普遍存在替考、作弊的现象,甚至出现了职业“枪手”。此种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教育及考试秩序,严重影响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了增加威慑力,故运用刑法的威慑力,以打击此种现象。
我们也应当看到,这是社会进步的使然,假如你作为一个寒窗数十载的考生,你终于通过了某项考试。当你知道你身边的一个不学无术的人竟然因为是有钱或者有权,而雇佣枪手和你一样通过了考试,你该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