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和记者有什么区别?
《新闻记者证》是为保障新闻记者的正常采访活动、维护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新闻记者证件的管理和社会监督。它是我国新闻机构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是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的执业凭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也就是说,全国所有的电台、电视台、节目制作机构的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必须持有证书才能上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是上岗证书。发该证书的依据是:国务院2004年6月29日第412号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其中第313项为“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实施机关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放范围和条件不一样 《新闻记者证》 发放范围是新闻机构中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闻纪律,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2)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 (3)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或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且连续聘用时间已达一年以上。新闻机构是指经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新闻性期刊的出版单位、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电影制片厂及其它相关单位。其中,新闻性期刊由新闻出版总署认定。广播、电视新闻机构的认定,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有关批准文件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 是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在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从事广播电视采访编辑、播音主持工作的人员,应当依照本规定通过考试和注册取和执业资格并持有执业证书,也就是由国家广电总局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证》。 《新闻记者证》有严格的防伪技术和鉴别方法 《新闻记者证》的防伪技术分三个层面,包括9种防伪技术。第一层面的防伪采用了4种防伪技术,只需通过目测或触摸的方法即可鉴别,是社会公众鉴别记者证真伪最简便、最常规的方法;第二层面的防伪采用了3种防伪技术,需要通过放大镜或紫外灯检测器(紫外灯验钞机)来鉴别,是社会公众通过简单设备即可进行鉴别的方法;第三层面的防伪技术需要通过特殊的仪器才可进行鉴别。 《新闻记者证》编号规则为:由大写英文字母加12位数字组成。其中英文字母“B”为报纸记者,“G”为广播电影电视记者,“J”为解放军记者报刊记者证12位数字编号中,前6位数字为报刊国内统一刊号,后6位为内部顺序号;广播电影电视的《新闻记者证》12位数字编号中,前8位为单位代码,后4位为内部顺序号。其中单位代码前6位为地区码,第7位为类别码(1为广播电台,2为电视台,3为新闻电影制片厂),第8位为同一地区同类单位区别码。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有统一的格式,加盖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及省级广电局的公章,并且有全国统一的证书编号及持证人身份证号码及持证人所在单位等识别标志。证件信息可以通过国家广电总局政府网中的“广电职业网”查询。 年 检 《新闻记者证》每年都要年检,换发新闻记者证工作每5年进行一次。现行《新闻记者证》改变了以往根据报社、期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等不同媒体类型分别设计,版式、样式各不相同的办法,采取统一样式、统一名称、统一编号发放;印制中使用多项高科技防伪技术,有效防范不法分子伪造假冒;专门建立了“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系统”,受理记者证的申请、审核、发放、年检、注销、吊销等,实现对全国记者证的科学管理;同时,首次对全国社会公众提供记者身份查验的便捷方式,有利于社会监督。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 由省级广电局注册,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由所在单位向省级广电局办理延续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