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科举考试的“八股文”是怎么样的文体?“股”具体是指什么?
“八股”即八股文,亦称“时文”“制义”“制艺”“八比文”或“四书文”。是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 唐代科举考试,主要用诗;北宋时改为经义,其形式大体上与散文相同,南宋后期的经义已有固定的格式;元代已经采取类似后来八股文的文体,时称“八比”;至明成化时期则发展为一种固定的考试文体,被清代所沿用。
八股文有固定的格式,一般由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等部分组成。破题也就是点破题目的主要意思;承题是承接破题,进一步阐明题目的意思;起讲是采用圣贤的口气进行议论,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发挥题目的意思;入题则是用一两句或两三句过渡性的语句,将文章引入到正题。其中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段是全篇的主要部分,主要是总论全篇,尽量发挥题目的意思。
明末清初的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解释说:“股者,对偶之名也。”股就是对偶,这四段每段中都必须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此平彼仄,两两相对,共八股,故称八股文。八股文题目主要摘自四书,所论内容也主要根据宋代朱熹的《四书集注》等书,不许作者自由发挥。其书写格式及字数也有严格规定。明清乡试、会试的头场以及童生考试中考查四书五经,都要用八股文。
明万历年间规定,考试四书五经文,字数限制在500字以内,超过500字的不给誊录阅卷。清顺治年间规定,每篇限550字,康熙年间增加到650字,乾隆年间定为700字,超过这个字数的卷子不给香录阅卷。光绪二十七年(1901)八月下诏改革科举:“凡四书五经义,均不准用八股文程式。”这才结束了以八股文取土的历史。 八股文这种文体,形式固定,利于考官阅卷,评判标准容易划但弊病也很明显。首先,其内容必须按四书五经及官方指定隆年间定为700字,超过这个字数的卷子不给香录阅卷。光绪二十七年(1901)八月下诏改革科举:“凡四书五经义,均不准用八股文程式。”这才结束了以八股文取土的历史。 八股文这种文体,形式固定,利于考官阅卷,评判标准容易划但弊病也很明显。首先,其内容必须按四书五经及官方指定的注解,“代圣贤立 言”,不准考生发挥自 己的理解,严重束缚 了人们的思想。
其次八股文重视形式的整齐、声调的铿锵,至于内容充实与否并不重要。再次,八股文内容 主要限于四书五经,又只取朱熹的注解,所以作八股文只须读熟四书五经,甚至于只读些名家所作的八股文,便能登科及第。在八股时代,有些举子除了读A股文外、一无所学,甚至连很多常识也不了解。 由于八股文有这些弊病,因此严重缺乏生命力,清末废除科举之后很快就没有八股文的踪影了,铺天盖地的八股文集也一扫而光被人所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