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在行驶中驾驶员走神撞到护栏,驾驶员自认全责,五个护栏定损9000多,现在护栏方开不出保险公司认定的发票,该怎么处理?
看起来问题很简单,处理起来却有点麻烦。
首先撞护栏肯定属保险责任,除非你酒毒驾或其它违法行为,保险公司绝对赔偿。
物损超过二千交强险限额,由商业三者险支付。
当然你没买权当我废话。
城市道路护栏属市政管理,国道,省道,县道属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属高速公路管理局。
有的地方归属权因情况特殊以当地实际而定。
损坏护栏各管理部门都有一个规定价格,各种型号,附件,人工,计算很简单。
可大家不知道的是损坏护栏有惩罚性质。
有很多事故车主交完物损赔偿后到保险公司报销,却发现报销金额与市政金额不一样,要少很多,为什么会这样?
比如一米波形护栏市政收一千,保险公司给七百,十米自己要贴三千。
我去!保险公司坑我。
其实并不是,物价部门核定的就是七百,保险公司是按物价部门核定价格支付的。
有看官说了:我亏的三百乍搞?
这三百就是市政惩罚性质,就是罚款,可市政并没有明文规定损坏护栏罚款,怎么办?
加护栏修复费用里呗!
呵呵,简单吧!
贵?不贵,好多好多还没算哩!
肇事方只有认了。
其实可以讨价还价,提供物价部门核算单,对不合理部分提出异议。
或者找朋友,或者哭穷,一哭二闹三上吊,结果一看:卧槽,一米真的是七百啊!
呵呵,就这么简单!
保险公司就是按七百赔偿,当然要扣点残值,把报废护栏找个收破烂的卖了,也不亏。
很多大公司对物损金额在一万以内根本不要发票,市政写个清单盖个章就认可,如市政实在不提供发票,解决方法如下:
1.与市政协商自行恢复,找专业干护栏的,该换换,该修修,完工后找市政验收,交点罚款完事。
然后提供维修发票给保险公司报价,只多不少。
2.要求市政提供发票(多半没有,有的只是《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和保险公司协商,讲明问题,协商解决。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