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拿来病假条,单位必须批准吗?
员工拿来病假条,公司能够批准是有两个方面的条件的:
第一,员工的病假在规定的医疗期范围内。
第二,员工的病假单是真实合理的。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一旦有问题,单位当然可以不批准。
首先说第一种情况。
员工的病假是有医疗期限制的,医疗期根据当地的规章制度有所差异,但总体来说是与公司司龄来定的,一般在3-24个月不等,司龄越长,医疗期就越长。
如果医疗期满,想要再申请病假,公司当然可以拒绝,如果公司拒绝后,也是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就不算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合理范围的,但公司仍然要给员工赔付经济补偿金。
再来说第二种情况。
病假单的真实性。这是个不容忽视的现象,因为越来越多的人,为了休假而开假的病假单,淘宝上随处可以买到病假单,有的人为了休假刻个章就把病假给请了,还有的病假单什么的都是真的,但是病是假的,就因为和医生熟悉,也能把病假单给开出来。
现在的员工不能太相信,真是防不胜防。
所以有些时候,一些公司的HR,就会实地到医院去探访,看是不是有员工的就诊记录,一旦发现员工弄虚作假,这就不是批准不批准员工病假的问题了,而是公司要考虑是否辞退员工的问题了,因为这种性质非常恶劣,单位是可以有理有据的辞退。
这里也呼吁大家一下,作为员工还是要诚信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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