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袒护包庇”人社部贪腐副司长?
谁在“袒护包庇”人社部贪腐副司长?
花玉喜
昨日,人社部党组发布《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披露人社部原政策研究司副司长,去年因骗取住房补贴16.5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职。该官员免职俩月后就转任劳动保障报社副总编辑,行政级别仍是副司级,且工资待遇大幅提高(2016年8月29日新京报)。
对于政策研究司副司长骗取住房补贴被轻描淡写地处分、免职俩月后原级“复出”,工资待遇大涨一事,干部群众议论较多。对此,人社部党组称,现已免去其中国劳动保障报社副总编辑(副司级)职务,由劳动保障报社为其安排专项性工作,执行五级职员相关工资待遇。对于人社部副司长骗取16.5万元住房补贴轻描淡写处分、迅速官复原职一事,干部群众议论是没有用的。如果不是中央巡视组指出,这位副司级官员是不会被执行五级职员工资待遇的。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因为处分被免职官员“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然而,人社部副司长被“免职”何以能两月内官复原职?显然,这是人社部主要领导,人社部纪检组官员对这位副司长的格外照应!于是,“党纪处分条例”、《公务员法》、“党政官员问责规定”被突破!于是,“党纪处分条例”、《公务员法》、“党政官员问责规定”就这样被当废纸废弃!此恶例一开,会有更多违纪官员恶意效仿。
按照刑法官员贪污受贿的立案标准是5000元。副司长骗取国家补贴16.5万元已达贪腐“数额巨大”标准,无论如何应“处三年以上徒刑,并处罚金”。副司长作为国家高干,知法犯法,理应从重处罚。然而,这位副司长严重贪腐,即使被中央巡视组发现,却依然保留公职,这大概是法外施恩?由此可见人社部高层对这位副副司长的偏爱!
如果说人社部按照“党纪处分条例”、《公务员法》、“党政官员问责规定”处分这位副司长?那么,“党纪处分条例”、《公务员法》、“党政官员问责规定”被人社部突破?如果说人社部按照法律处理这位副司长?人社部纪检组却没有将这位副司长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显然,无论是按照党纪党规,还是按照相关法律,人社部领导层在处理这位副司长的问题上,非但违纪违规而且严重违法!人社部领导层带头不执行党纪党规及相关法律!
2015年12月19日,人民日报报道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工商局五里亭工商所副所长农胜宏查处某加工点无证照非法加工牛肚问题,收取1.8万元好处费后,将牛肚退回该加工点。农胜宏被“双开”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对此,笔者在“全国贪腐数额最小的贪官是谁?”一文中称农胜宏可能是近10年来,中国监狱犯罪金额最小贪腐官员。2015年12月,广西纪委通报25起典型案例。类似农胜宏案例很多!崇左市江州区市容市政管理局干部谢立涛3次收受农户危房改造好处费计2.4万元,被双开追究刑责。合浦县精神病医院医保科长吴婷机,冒用他人名义办理虚假医保卡,与他人共同骗取医保资金3.7万元被“双开”并追究刑责。这三起案件当事人分别因贪腐1万多元、2万多元、3万多元被“双开”,被追究刑责。在他们的身上真正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
基层官员因贪腐1万多元、2万多元、3万多元被“双开”,被追究刑责。然而,这位副司长骗取住房补贴16.5万元,已符合犯罪立案标准。此前为什么只受党、政纪处分,没有追究刑责?同样是贪腐犯罪,人社部这位副司长骗取16.5万元,为什么却可以乌纱帽照戴,官照做?甚至薪酬大提升!这究竟为什么?是因为农胜宏们是最基层无品级官员?还是因为人社部这位副司长是厅局级的高职务官员?是因为法律对不同级别官员区别对待?还是法律是看人下菜?如此何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此何来法律公平?这位副司长从被免职到平级任职不符合党纪;这位副司长未被追究刑责难以体现法律尊严?党纪国法对违纪违法官员就该处罚到位!否则何以体现党纪党规威严?何以体现法律尊严?
人社部副司长贪腐16.5万元非但没有被追究刑责,被免职后却原级复出,工资不降反升。副司长骗取住房补贴16.5万元,是一种严重犯罪行为!然而,这一案件却被人社部、人社部纪检组隐匿,最终内部消化了!于是,这位副司长逃避了法律制裁!显然,这是人社部主要领导,人社部纪检组官员对这位副司长的格外照应!
人社部副司长贪腐16.5万元一案,尽管被中央巡视组发现提出,依然还是免职并为其安排专项性工作,执行五级职员相关工资待遇。显然,人社部主要官员无论如何都在竭力保护这位副司长!坚持保证送司法部门追究;坚持保证其一份安逸工作。由此可见人社部主要官员对其百般呵护!从基层官员贪腐1万多元、2万多元、3万多元被“双开”,被追究刑责,到人社部副司长骗取16.5万元住房补贴咋官位依旧?这一比较立见人社部主要官员对这位副司长的竭力袒护包庇!
对此,人社部部长、驻人社部纪检组长不知道对这位副司长的处理突破了“党纪处分条例”, 突破了“党政官员问责规定”,突破了《公务员法》?对此,人社部长、驻人社部纪检组长,他们不知道对这位副司长的处理突破了刑法?这一切他们都知道!或许,只是他们无法突破与这位副司长的情感纠葛,无法突破与这位副司长的利益纠葛!或许,他们会有种种辩解!然而,他们宁可违背法律、法规也要袒护包庇这位副司长,却不是他们的一切诡辩可以解释的,他们的一切辩解也是公众所无法接受的!
这些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官员贪腐几万元、十几万元的,甚至几十万元,往往被纪检部门责令退款并给予罚款了事。有的则是被免职;有的则连处分也没有;更不可能被“双开”!于是,贪腐官员量刑标准无形中在大幅提高,因起刑点金额隐蔽抬高,直接导致多少小贪污犯被漏网,也直接导致多少腐败官员被养大,也直接让多少贪官更加有恃无恐!正因为没有按照刑法起刑点惩罚贪腐官员;正因为执法不严放纵了多少腐败官员;让一些贪腐官员轻松逃脱法律制裁!以致多少官员不依法办事,袒护、包庇腐败官员行为愈发公开化!以致有法不依屡屡引起公众的责疑和追问。每一法律条款根本没有得到很好执行;以致法律成为废纸!这背后或牵扯办案机关官员多少权钱交易!
人社部副司长涉嫌贪腐犯罪被放纵一事,是谁突破了党纪规则?是谁突破了法律底线?对此,人社部主要官员,驻人社部纪检组长是不是该被追究“问责”?一切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被突破都是从个案开始?如果不抓个案落实、处置,一切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严肃性都将被突破!
人社部副司长骗取住房补贴16.5万元一案,是不是该移送司法机关?如果一任党纪党规被突破?如果一任法律法规被突破?如此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严肃性在哪?如此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还有何效率?如此突破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现象岂能不被恶意效仿?如此依法治国岂不是一句空话?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关键在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一个案例胜过一打纲领!人社部是不是该有人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