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有家室男与52岁大妈恋爱结婚,前女友举报是第三者插足,大妈回应称他们之前是非婚同居,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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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岁男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对52岁阿姨恩爱有加。52岁阿姨,在明知道对方有婚约的情况下,和34岁男子打情骂俏?
34岁有家室男与52岁大妈恋爱结婚。
1、前女友举报第三者插足。
可以这样说:
别人在恋爱期间,有人插足,也叫第三者插足。
何况二人长期共同生活,还育有孩子。
2、大妈回应称他们之前是非婚同居。
也正确: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二人就没有受法律保护的婚姻。
3、二人没有婚姻关系,那么大妈插足,就不违法、不违纪。
她不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
4、不违法、不违纪,但是于道德有亏。
二人虽无婚姻关系,但是长期共同生活,育有孩子,说明二人有感情,而且感情稳定。
因其插足,而导致二人分开,孩子失去父爱,是其道德有亏之处。
如果这个人还是一个公务人员的话,那就给某些公务单位抹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