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出处和意思?
出处: 徐志摩写给梁启超的一封信。 原文为“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如此而已。”
意思: 得到了它是我的幸运,或者说是我有幸的事,失去了它也是我命中注定啊。就是说不要把得失看得那么重要,得到了固然很好,可是失去了也不能强求。
扩展资料:徐志摩,曾用过的笔名有南湖、诗哲、海谷、谷、大兵、云中鹤、仙鹤、删我、心手、黄狗、谔谔等。浙江海宁硖石人。现代诗人、散文家,新月派代表诗人,新月诗社成员。
他于1915年毕业于杭州第一中学,曾就读于上海沪江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北京大学。 1918年,他去了克拉克大学学习银行业务。他在十个月内毕业并获得了学士学位,并获得了一流的荣誉奖。同年,他转入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生院,进入经济学系。
1924年,他成为北京大学的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