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犯夜”会怎样,有没有办法避开“犯夜”?
犯夜,也就是违犯了宵禁,或违犯了夜禁的罪名。杜甫曾有一首诗,诗名叫《陪李金吾花下饮》,诗中道:醉归应犯夜,可怕李金吾。犯夜之罪,古已有之,至少周朝就有了。《周礼·秋官·司寤氏》记载:“司寤氏掌夜时,以星分夜,以诏夜士夜禁。御晨行者,禁宵行者、夜游者。”,也就是说,古代主管夜禁的官员,叫司寤氏,设下士二人及徒八人。
从周朝到清朝,都有宵禁的法律规定。各朝代对夜禁的惩罚不同,但大同小异。古时有闭门鼓,开门鼓,有夜间打更者。闭门鼓敲响了,就等于夜禁开始了;开门鼓敲响了,等同宣布夜禁结束了。夜里有打更的,有巡逻的。一但抓到犯夜禁者,施以不同的处罚。如唐朝犯夜禁者,要打二十板子。明清犯夜禁者,要打三十板子或五十板子。如果拒捕巡逻者打斗,打一百板子。如果打伤了巡逻者,绞刑;如果打死了巡逻者,处死。当然,巡逻者的责任也很重大,如果该放行而不放行或不该放行而放行,要打三十板子;如果有小偷盗贼经过未发现,要打五十板子。这个工作也不好干的。
古代的城市没有现在大,也没有现在的楼高,想避开犯夜是很难的。但也不是不可以。其一,可以化妆成打更的或巡逻的,但要首先解决掉打更的或巡逻的;也可以象电视剧里演的一样,化妆成夜行人,黑衣黑鞋黑面罩,身手还得了得。会轻功避过巡逻的和打更的。或者熟悉地形绕过打更的和巡逻的。但要冒着被发现的极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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