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上放着电棒,电棍的东西用来防身,这样持有电棒违法吗?
电棍属于警用器械,个人不得持有;甩棍、辣椒喷等属于管制器械,不得带入公共场所,否则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1、《公安部关于停止生产、销售电 击、强 光、催泪等保安防卫器械的通知》规定,
一、凡生产、销售电 击、强 光、催 泪等保安防卫器械的单位,一律暂时停止生产、销售。现有的保安防卫器械,一律封存,听候处理。
二、凡流散在社会上包括公安、保卫部门和保安服务公司所属的这类器械,各地公安机关应予清查登记。个人拥有的一律收缴。
2、《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仿真手 枪式电 击器的通知》明确规定: “仿真手 枪式电 击器和仿真手枪 式催 泪器均属于仿真手 枪类,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持有,各地邮政部门均不得邮寄。各种电 击器 (除电警 棍外)目前均未列入公安装备,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也一律禁止邮寄。”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 支、弹 药或者弩、匕 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 支、弹 药或者弩、匕 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