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蛋壳公寓宣布破产,就不用为爆雷事件负责租客只能自认倒霉?
蛋壳公寓即使宣布破产,如果不能妥善解决租客和房东的问题,其实质涉嫌庞氏骗局,那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因为其经营行为可能涉嫌违法,那么自然还要继续追究其违法责任。
我们先说说蛋壳公寓的盈利模式,按道理他应该是赚取的是租客与房东之间的差价,作为其服务费收入。例如一套房,从房东那里签订5年的长租合同,每年1.2万元,那么每月是1000元。然后蛋壳公寓进行转租给租客,假如1月租金为1200元。那么蛋壳公寓就可以从这套房中每月赚取200元,每年赚取2400元,五年赚取1.2万元,这是他的正常营业服务费收入。
另外一块收入可能是其助贷中介服务收入。也就是说蛋壳公寓将租客介绍给金融机构,申请房租贷款。审核通过后,金融机构会给其一笔服务费提成。现在蛋壳公寓一般系向租客收取贷款服务费,收入也像银行等金融机构收取一部分提成。
而真实的情况则不是这样,蛋壳公寓仅仅是假借房屋,实质上形成了一个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资金池。蛋壳公寓通过向租客预收租金,然后将租金用于自身经营开支,扩大再经营(主要就是用租金给付其他房东,拿到更多的房子)。他并没有将租客的租金专款专用,付给租客所属房屋的房东。其实这就是一个非法吸收公共资金的过程。
在其资金链之后,造成了恶果,就是租客付了租金,但是房东没有收到租金。蛋壳公寓挪用了租客租金,在资金池中补长拆短。未来即使蛋壳公寓破产,如果他不能妥善解决租客和房东的问题。那么其股东和经营层及相关利益团体,要对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进行负责。首先要追讨他们的违法所得,另外要进行罚金,最终在刑事上要对其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行为进行判罚。
自己想想,蛋壳公寓不就是一个空手套白狼的商业模式吗?自己什么都没有,既无资产也无资金。如果搞成了就变成了所谓的创新成功,如果搞不成,自己也不想后续负责。如果说极端一点,它其实也是一种新型的庞氏骗局。所以应该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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