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户口跟落户的区别?
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落户则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那么常住户口和落户有什么区别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来为各位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1、常住户口(籍):是指当事人最新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所在地对应的户籍(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非(常住)户籍:是指当事人离开户口本上的地址,在其他地方居住(需要申请领取居住证)的具体地址(只要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件》第2条的规定,就应该向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居住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一、某地的落户口和常住户口的区别:
1、定义不同:
本地户口通常是指户口在本市,并且在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镇注册登记的户口,但不一定在本市居住与工作的。
常住户口通常是指不是本地的户口,因工作、学习的需要,来到某个地方居住,共同建设美好的城市。
2、待遇的区别:
如果是农民居住的居民,待遇有截然不同,比如有的当民被征收地,每年有相关的补贴享受,或者购买社保待遇,而常住户口的人并不享用这样优惠的待遇的。
如果本地人是城市的居民,同样被政府征收住房,补偿的门面或者住房,常住户口的人,户口不同,享受待遇略不同的,不过其它会享受相关的待遇的,比如,常住户口的人,在办理居住证时,就是享受到本地相同的待遇,比如上学、工作、看病报销等。
所以根据自己的具体的选择成为某一个地方的本市的户口,还是常住户口,通常的情况,长期居住一个城市的市民还是建议把户口迁到工作的城市,享受更便利的生活,不过有的户口一旦被迁出来了,很难再迁回老地方(农村原籍)。
一、常住户口:
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
二、落户
落户即户口登记,“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严格来讲,户口迁移证是不能放在个人手中的,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以及“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的规定,户口迁移证将失效,且因为原户口已经注销,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属于黑户。
在法律上讲,户口登记地就是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是人户分离,则一旦涉及人员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相关的问题,是以本人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的。
常住户口指的长期住在某地,户口也在这一般是指原居地,落户则指的是户口落在异地,这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的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