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离婚冷静期可以通过?
关于这个为题,我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话说:“事出蹊跷必有因”,“存在即是合理”。作为新中国人民权利保障书《民法典》的颁布,其中离婚冷静期被写入法典。离婚冷静期被写入法典,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现实生活中,冲动离婚事件频发。
在我们生活中,有人离婚是因为彼此之间生活习惯难以融洽相处,也有人离婚是因为家庭矛盾纠纷难以解决离婚,也有人离婚是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
有数据显示,在办理离婚案件中,有一半以上夫妻离婚是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离婚后彼此后悔,没过几天又来办理复婚。当然,也有的因为一时冲动离婚后,虽然心有悔意,但是碍于情面没有走到最后。
调查发现,离婚冷静期的设置,能够有效减少离婚。
第二,在我国,办理离婚手续过于简单。
虽然我国在婚姻登记事项中有明确规定,办理离婚业务的工作人员一定要确保婚姻当事人是在认真思考的基础上,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情况下才能够办理离婚。但是,由于很多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够认真,在离婚处理过程中,只看材料,不看夫妻感情,没有了解夫妻双方是否还有可能感情复合的情况下就为他们办理离婚手续。
最后,离婚不利于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一个家庭也好、国家也好,想要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和谐稳定是其最基本的先决因素。如果一个家庭长期鸡飞狗跳,国家混乱不堪,那么怎样实现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