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终本执行是什么?再次执行有期限么?
所谓终本,就是终结本次执行的意思。
现在的执行制度要求半年内执结,并且从上到下都有各种指标要求,因此很多执行局在执行案子的时候,“终本”就成了完成业绩的法宝。终本的案子,计入执结的案子,因此好多案子(70%以上)没有执结,但是法院对外公布的执结率非常高(几乎10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的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a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b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c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
d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
e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且未履行完毕的;
f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属于特困群体,执行法院已经给予其适当救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就案件是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进行合议。最后回答题主的问题:
1、终本以后,如果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时间、期限、次数的限制。
2、原来判决书确定的权益依然有效。
3、如果有证据证明,执行局的终本操作不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或者通过法院官网的法官违法办案投诉系统投诉。
4、终本期间,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维持对被执行人的失信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