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案件分两类案件,一类是简易程序处理案件,一类是一般程序处理案件。简易程序是处理损失五千元以下或只是人员轻微伤的案件,一般是可以自行协商,报保险。协商未果报警,交警会当场出具简易事故认定书,依据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进行赔偿,没得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般程序处理案件:一般为伤人以上及较大财损案件,流程为:1,现场处理。2,案件调查。3,不需要检验的物品的事故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4,需要检验物品的事故,当事人在收到检验结果3日内,对检验结果不服的可申请重新检验。如果没有异议的,三日内制作事故认定书交各方当事人。(重大事故要先召集各方当事人公布调查得到的证据)对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如果构成刑事案件便立刑事案件,侦察终结后移送起诉。具体详细情况参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