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称男子二十岁称为什么?
古人称男子二十年为(弱冠)之年,三十岁为(而立)之年,五十岁为(知命),六十岁为(花甲),七十岁为(古稀)之年,一百岁为(期颐)之年。不满周岁——襁褓;2~3岁——孩提;女孩7岁——髫年;男孩8岁——龆年;幼年泛称——总角;10岁以下——黄口;13~15岁——舞勺之年;15~20岁——舞象之年;12岁(女)——金钗之年;13岁(女)——豆蔻年华,15岁(女)——及笄之年;16岁(女)——破瓜年华、碧玉年华;20岁(女)——桃李年华;24岁(女)花信年华;至出嫁——梅之年;至30岁(女)——半老徐娘;20岁(男)——弱冠;30岁(男)——而立之年;40岁(男)——不惑之年、强壮之年;50岁——年逾半百、知非之年、知命之年、艾服之年、大衍之年;60岁——花甲、平头甲子、耳顺之年、杖乡之年;70岁——古稀、杖国之年、致事之年、致政之年;80岁——杖朝之年;80~90岁——耄耋之年;90岁鲐背之年;100岁——期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