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武装部的人员是解放军吗?
县人民武装部是我国军队建设的重要一环,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在县级单位(旗,区,县级市)的一级组织。这一一组织的设立开始于1951年,后在1954年改称兵役局,1958年又改回人民武装部。不得不说一句,的确人民武装部这个名字要比兵役局好听得多,更加符合我国国情。最最重要的是,这个名字更加贴近群众,让我们一听就很有亲切感。(请夸我又红又专)
县人民武装部的人员组成并不都是解放军,在2015年军改之后,人民武装部的人员组成改变,同时环境也得到净化,少了很多乌烟瘴气。军改后,县人民武装部主要由现役军人,文职干部和专武干部。根据地区不同,县人民武装部的这三类人员的配比不一样。在一些边境地区的县人民武装部除了普通的国防教育,招兵宣传和民兵训练之外,还要参加维稳斗争,所以现役军人配比最多。
县武装部现役军人
县武装部的现役军人为核心领导,即政委,部长等人员。直辖市县人民武装部为副师级,除此之外一般为正团级单位,部长和政委为正团职干部,授予中校或者上校军衔。同时两位主官又都是当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部长属于县政府常务干部,而政委则属于当地县委干部,有着和县委县政府共同参加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权利。可以说,人民武装部的干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中和当地政府最为亲密的一个组织了。
军队文职人员
军改之后,军队明确了对文职人员的定位,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选拔机制和考核标准,并且给文职人员配发了专属的服装和配饰。其中对文职人员的定位是,不属于现役军人,不授予军衔,由军队招聘的文职人员。▼这边是文职人员服装中的一套,可以看出,文职人员制服在气质上和制式军装不同,帽子款式也更为独特。其帽徽设计较为独特,是一个隐含的文字。
县人民武装部的文职人员主要分布在后勤,参谋,政工,干事和助理等职位上,负责人民武装部的一些文职工作。文职人员属于军队招聘人员,其薪资待遇由解放军决定。但是又因为在地方工作,所以其主要的社会福利待遇则由当地政府承担,并且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而定。经济发达的县市,文职人员的待遇肯定是要好于落后地区。
专职武装干部
专职武装干部非常特殊,他们是属于当地政府的地方工作人员,是公务员。但同时他们又可以穿军装。佩戴特殊的专武干部肩章和配饰,但不可以佩戴军衔。像上图中▲,身着沙漠迷彩服在操场上进行单手匍匐训练的就是一名专武干部。和现役军人主要的区别在于,专武干部在穿迷彩服时,领章是特殊的专武干部领章而不是军衔领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