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住过几次院,作为女婿每次都掏钱,共2万多,但因为探望不勤等原因,掏钱不落好,该怎么解决?
在我们国内有儿子的家庭,女婿的出现和付出多少是应该的也是不够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国内中老年女婿们愿意去丈母娘家的不多,能不去就不去,因为越是用人时她就越觉得高尚的高不可攀。
远嫁女因哥嫂新添丁,全家人远征一样消耗万元的样子,等到她生孩子娘家也来了,远嫁女收礼一千元,还不够给娘家人报销路费的,更别说吃饭住宿额外花销……女人从此走娘家也只是500左右的固定花费(差旅费除外)。
女婿和丈母娘打交道多数可有可无,只要利益达到了,去不去都是一样的,关键在女方了。
为什么从古代到现代社会里,要制止总往娘家拿的不良行为?因为女人不论因经济、政治等联姻,轻则害人害己,重则亡国!选择伴侣略有不慎就家道败落……女婿主动掏钱更要审时度势,用在可行的刀刃上,而不是没有尊严的布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