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过继制度?
过继主要是为了传宗接代,使家族强盛兴旺。
所以过继的必须是自己兄弟、堂兄弟或亲戚的儿子,日本则曾经盛行养子制度,目的是为了家庭的经营,被领养的大都是外姓,领养时没有同宗同族与外姓外人之别。而中华民族对血缘的极度重视,其原因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形成的宗法制度。后来这种宗法制度经历代儒家学者的论证,又被历代“家天下”的统治者所宣扬,还受到所有的官宦人家、豪门望族、书香门第的尊崇,其影响深入人心。尽管宗法制度本身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有时甚至是残害人性的,但对血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亲缘的重视,并不完全是消极、有害的东西。中国远古有六亲和睦之说,后来又有五伦,有孝悌,强调对父兄的孝顺和家庭的团结的重要性。从积极的意义来看,这些有助于增强家庭和家族以及亲族的连带感,激励每个家庭成员的能动性,使家庭、家族以至整个亲族兴旺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