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庐江县没有一条叫庐江的江,甚至都不挨江却叫庐江?
“庐江县”的县名由何而来?
“庐江”源出何处?流经何地?
沿革至今为何水?
庐州、庐州府又是怎么来的?
跟庐江又有什么关系呢?
“夫庐州所以名‘庐’者,
以庐江郡而名之也。”
——清·嘉庆《庐州府志》(卷一·沿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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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古代行政区域名。庐江郡,秦末,以境内有庐江水而名。
庐江,古水名。在古籍文献中,最早以河流名记述“庐江”的文字有三:其一,《楚辞·招魂》:“路贯庐江兮,左长薄”;其二,《山海经·海内东经》:“庐江出三天子都,入江,彭泽西。一曰天子鄣”;其三,《汉书·地理志》“庐江出陵阳东南,北入江”。
然此“庐江”源出何处?流经何地?沿革至今为何水?数千年来,一说是今江西境内的乐安江,一说是今安徽皖南的青弋江,还有一说是源于庐山北麓之石门涧即古庐江。众说纷纭,难以确指。
时至当代,著名历史地理学家、复旦大学教授魏嵩山,于上世纪50年代经实地勘查、严谨考据,历时十余年撰《<山海经>庐江考》:“《山海经》庐江发源之‘三天子都’或‘天子鄣’,即今皖、赣两省边界率山,其江上游为今江西乐安江,下游则今波阳县西北穿过波阳湖至庐山东麓与赣江汇合,然后北流于湖口县西注入长江。……庐江、庐山本‘山水相依,互举殊称’。然其所取名为‘庐’,又自当别有原因。秦汉以前,此地为越族所居,‘庐’字或系越语,惟其义今已无法了解。”此说虽仍存争议,但基本上得到学术界的多数认可。
史载:秦始皇统一中原,废分封,推行郡县制,全国设置36郡。后相继打败匈奴、南越,收复两广,全国又调整增置48个郡(约900至1000个县)。庐江郡就是于秦末,分九江郡江南西南地区置,以境内有庐江水而名。时庐江郡辖今江西全境和今安徽黄山、宣城及芜湖南部地区,郡治(首府)番县(今江西鄱阳县)。秦亡,楚汉相争(前206~前202年),庐江郡属(楚)英布的九江国。
汉初,承秦旧制。高祖刘邦在整顿秦郡县制的基础上,实行郡县与分封并存的地方行政区划管理双轨制,全国设置郡和王国。高祖四年(前203),英布降汉。五年(前202),分庐江郡西南部增置豫章郡,并以九江(今合肥、滁州地)、衡山(今六安、安庆地)、庐江、豫章等四个郡为淮南(王)国,封英布为淮南王,都六(今六安市区北西汉故址)。后英布(前196)谋反被诛,汉高祖改封小儿子刘长为淮南王。
西汉庐江郡图
汉文帝六年(前174),刘长阴谋反叛被杀,淮南国除。文帝十六年(前164)四月丙寅,置庐江(王)国,封亲子刘赐为庐江王。庐江(王)国都番阳(今江西鄱阳),领庐江、豫章2个郡。立国12年。景帝四年(前153),刘赐徙封济北,为衡山王。
汉景帝三年(前154),“吴楚七(王)国之乱”后,为防止事端,景帝将各王国任免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汉武帝元狩元年(前122),刘赐亦因反叛阴谋暴露自杀。武帝震惊,决定收回各王国所属支郡。又以削藩推恩、附益等措施,调整、缩小王国辖区。元狩二年(前121),撤销江南庐江郡,在江北区以原衡山郡东部与九江郡南部地区并,组建新庐江郡。这时的庐江郡只是沿用原庐江郡旧名,境内已无庐江水了。
《汉书·地理志》载:“庐江郡领县十二:曰舒、曰居巢、曰龙舒……,郡治舒”。即西汉时庐江郡下辖12个县,除雩娄(今河南固始县黎集)、寻阳(故址今属江西)外,其余10个县均在今安徽境内。他们分别是:襄安县(治今无为县襄安镇)、临湖县(今无为县百胜乡临湖圩)、枞阳县、居巢县、皖县(今潜山县)、湖陵邑(今太湖县东)、松兹县(今宿松县)、龙舒县(今舒城县)、潜县(今霍山县)、舒县(今庐江县),郡治设在舒县。东汉(25~220),沿西汉旧制。此后,历经三国、两晋、南北朝,战乱频繁,朝代更替,疆土区域变异,庐江郡时废时置。南朝·宋泰始二年(466)九月,庐江郡改属西豫州(治睢阳),境内设灊县(治今庐城镇南郊1公里)。梁武帝天监末年(519),改濳县为庐江县。增置湘州,领庐江郡(均治庐江县),郡、县同名,庐江县名始此。(《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六:庐江县“盖因旧郡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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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乃春秋名邑。秦并六国,置九江郡,以列城为合肥县。其县名众说纷纭,惟以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施合于肥,故曰合肥”最为科学,即施水(南淝河及前河道)与肥水(东淝河)的流向、支流及交合地点。二水交合,故曰“合肥”。南朝宋置南豫州,永初元年(420),合肥县、汝阴县改属南汝阴部,并兼豫州、南汝阴郡治。永初三年(422),撤销合肥县,为侨置的汝阴县所取代。南朝梁太清元年(547)七月甲子,改设合州于汝阴,以故合肥县为州名,兼汝阴郡、县治。
元代庐州(路)境域图
北周大定元年(581)二月,隋代北周。隋开皇三年(583),废郡,以州统县。因庐江郡乃秦汉古郡,且下辖庐江县,遂取其郡、县首字“庐”,改合州名庐州,复汝阴为合肥县,兼州治。“庐州”之名始于此。
时庐州领合肥、庐江、霍山、襄安(今无为县)、慎(今肥东县)、开化(今六安市青山)、淠水(今霍山县下埠口)等7县。隋大业三年(607),恢复旧郡名,改庐州为庐江郡,仍治合肥。领合肥、庐江、霍山等7县。
唐武德三年(620),复改隋庐江郡为庐州,治合肥,领合肥、庐江、慎(肥东)3个县。贞观元年(627年),分天下为十道,庐州隶属淮南道。北宋,改道为路,庐州隶属淮南路。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升庐州为庐州路。
到了明朝 ,彻底改革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撤销路制,一级区划为行省,二级区划为府和直隶州,三级区划为散州和县。龙凤九年(1363),朱元璋攻克合肥,置江淮行省,升庐州为庐州府,治合肥。领合肥县、庐江县、舒城县3个县,后又增加无为、巢县、霍山县,共领6个县。明成祖永乐十八年(1420)置南京直隶,庐州府属之。
清顺治二年(1645),庐州府改属江南省(省治江宁府,今南京市),仍治合肥,领合肥县、舒城县、巢县、庐江县、无为州。
康熙六年(1667),安徽正式建省(省会治安庆府,今安庆市)。咸丰三年(1853)四月二十三日,安徽省会迁驻庐州府。十二月十日,安徽巡抚江忠源赶到庐州府上任,定庐州府(治合肥)为临时省会。
同治四年(1865)六月,庐州府改属安庐滁和道(道治安庆府)。光绪三十四年(1908)五月,庐州府改属皖北道(治凤阳府),直至清亡。
清·嘉庆《庐州府志》载庐州府境总图
辛亥年农历九月十九日(1911年10月28日),合肥光复,废道。
民国元年(1912)一月,废庐州府,存附郭合肥县,直属安徽省。
至此,庐州、庐州府,作为行政区划名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但是,“庐州”,作为历史地名,其丰实厚重的文化底蕴,尤其是以庐州为代表的庐州文化,虽穿越千年的时空,但仍闪烁着璀璨的光芒。在中华民族文明史上,仍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