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如何分辨盗窃、抢夺、抢劫和诈骗罪?
盗窃,就是诉称的“偷”,专业叫做“秘密窃取”。
比如,某甲发现某拾荒老人在床垫下藏着2000元,他趁着拾荒老人外出之机,打开房门将2000元盗走,就构成了盗窃。
盗窃有两个注意点:第一个,普通盗窃有量刑起点,也就是到一定数额才算是“盗窃”犯罪,少的话只是治安处罚。第二个,多次的、入户的、扒窃的,不受数额限制,无论多少都入罪。
抢夺,其特点是公然、乘人不备。例如某乙看到路人有个手机是新的,乘其不备一把夺下跑掉,就是典型的“抢夺”。
抢劫,其特点是使用暴力。仍以上述案例为例,如果某乙拿棍棒将路人打倒,夺走手机,就是“抢劫”。抢劫不受数额限制 ,抢的再少也要定罪,数额巨大只是量刑情节之一。另外盗窃和抢劫还有一个转化问题。例如第一个例子某甲盗取拾荒老人的现金,假定他离开时恰好老人回来发现了,他捡起砖块将老人打伤,就会以抢劫罪定罪量刑。
诈骗的特点是虚构事实谋取他人财物。如在医院,某丙冒充医生骗取病人的住院押金,就是典型的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