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状递法院已五个月了,法院先调解,另一方不接电话一直关机,什么时候能立案开庭?
严格依照法律来讲,不太应该出现这种情况。《民诉法》123条规定: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119条规定是:起诉必须符合一有明确被告;二属于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管辖。
换句话说:自你提供起诉材料给法院的七日内,人民法院就应当做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并告知你。
如果你已经收到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和缴纳了诉讼费,那么法院就已经受理了。如果至今没有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那就是还没有立案。
遇到没有立案怎么办?办法一(首选):和当时收你起诉材料的法官沟通,告知他现在没法调解了,需要给我立案,进入审理程序。
办法二:也可以直接问询收取你起诉材料的法院的立案庭,若问询以后仍旧没有立案得的,你可以选择直接向上一级法院起诉或者申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立案采取登记制,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立案,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予以释明并告知书要补正的材料。
你只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以下材料,法院就应当受理:1、你本人签字的起诉书原件;2、你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被告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与诉请有关的证据材料。
所以,你这种情况确实不正常,建议尽快和法院交涉以明确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