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罪一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吗?
犯了罪是不是一定会受到刑事处罚,说两点特殊情况:一是检察院作出的酌定不起诉;二是法院作出的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这两种都是有罪而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
既然有罪为什么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是因为情节轻微“酌情”可以免受刑事处罚。先说一说检察院作出的酌定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是指当事人虽然实施了犯罪行为,但综合全案的事实、情节,检察院认为犯罪行为的情节轻微可以不向法院提起公诉,从而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法院作出的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自然不用多说,免予刑事处罚当然不是无罪,如果是无罪就应当直接作出无罪判决,免于刑事处罚的前提是当事人有犯罪行为,但是犯罪行为的情节轻微。至于什么是情节轻微?以诈骗犯罪为例,应当综合当事人实施的诈骗行为、骗取的数额、有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有没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有没有退赔、有没有取得被害人谅解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事实上法律层面只要认定了犯罪行为,当事人都会受到处罚,上面两种情形也不例外。一方面,不论是酌定不起诉还是免罚,绝大部分当事人在司法机关作出处理结果之前都会被先行羁押,司法机关最终作出处理结果时也将该事实纳入考虑的范畴。另一方面,以免罚为例,免罚当然与无罪是存在本质区别的,虽然判决免予刑事处罚,但当事人还是会受到判决带来的影响,这也体现了罚当其罪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