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的舰艇都是用“舰”,而国外都是用“号”?
各国海军,对其舰艇命名都是有规矩的,以示区别不同类型的大中小舰艇,一般500吨以上的称为“舰”,小于500吨的则叫“艇”,如同枪炮根据口径不同来区别,20毫米以上的称为“炮”,20毫米以下的则叫“枪”。
因此,能称为“舰”的,大都是中型以上的水面舰艇,航母、潜艇、巡洋舰、驱逐舰、护卫舰、登陆舰、扫雷舰、补给舰等命名,由于作战性质和用途的不同,因此都是不一样的。
我海军驱逐舰、护卫舰等主力水面舰艇,都是由海军总部命名的二级舰艇,以我国大中城市名称来命名,以区别于国际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舰艇命名,以及区别于国内地方船名。
此外,为了辨识方便,还将数字编号涂装在船舷上,统称为“舷号”;驱逐舰为“1”字头,护卫舰为“5”字头。
现在,由于现役和下水的护卫舰数量早就突破100艘了,因此就又有了“6”字头的护卫舰,而“6”字头,以前是给猎潜艇和导弹护卫艇的。
比如海军南昌舰,全称是“南昌号驱逐舰”,舷号101,属于055型驱逐舰,北约将其命名为“刃海级”。平常军迷都习惯称“南昌舰”或“101舰”,而不称“101号”,这仅仅是习惯而已。
而我们对国外海军舰艇确实习惯称“号”,比如军迷非常熟悉的二战时期全球吨位最大火力最猛装备有3座3联装460毫米舰炮的日本海军联合舰队的旗舰大和级战列舰一号舰,就将其称为“大和号”,或“大和号战列舰”,而很少有人将其称为“大和舰”。
对于我军舰艇的称呼,和对外军舰艇的称呼,实际上只是一种习惯而已,称“南昌舰”,其实,就是一种简称,毕竟其全称应该是“南昌号驱逐舰”。
同样将国外的“大和级战列舰一号舰”,简称为“大和号”,却极少将其称为“大和舰”,似乎早就约定成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