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生效后,怎样和对方和解?
法院判决生效后,如何和对方和解呢?有两种途径可以走。
1、私下和解
因为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如果债务人找到债权人,不让其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愿意自动履行生效判决,或者愿意分期付款,债权人也答应的话,双方是可以签订一份《协议书》,重新约定还款事宜。
但如果债务人再次违反该《协议书》,那么债权人就只能到法院再次起诉,所以说私下和解并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2、执行和解
就是债权人申请执行后,双方在法院执行局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在执行和解协议书上明确约定,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和解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仍恢复执行原生效判决。
这样的好处显而易见,少了重新起诉的程序,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总之,和解可以,但最好是选择执行中和解,免得又给了债务人拖延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