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为什么人口不多?
我是正宗的宜昌人。西陵、伍家和点军三个区都生活过,我还应该算是有一定发言权的。我是从2006年开始用心工作的,在家乡已经连续工作15年了。工作了15年,我的社会保险居然还有好些年的资金缺口,凭我个人能力无力补上。按常理,工作15年,社保也应该已经缴满15年,但在宜昌,这绝对是个奢望。
宜昌人囗不多的主要原因可能还是因为农、工、商三大基础产业的就业质量不咋地,平均不到3年就要失业一次。工资低不说,代缴社保的工作还忒难找,物价还居高不下。更恼火的是:有的单位打着国企的招牌,居然还明目张胆地漏缴失业保险。更有甚者,连国企的招牌都没有,居然还敢明目张胆地不给代缴社会保险。
我2020年失业在6月,2021年失业在2月,上次失业是2016年4月,最近三次失业累计只隔了5年10个月的样子。这样的就业质量-平均每次失业相隔的时间不超过3年,就业质量如此糟糕的城市能靠什么增加人口?青壮年都养不活自己的城市挂个水电明星城市的招牌有什么用?青壮年就业质量如此之差的城市挂个文明卫生城市的招牌又有什么用?
我觉得单纯用登记失业率作为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座城市发达程度的主要标准并不科学,更并不能如实反映调查区域的国民经济的真实发达程度。
我觉得用《某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某(城级)市最近20年内基层劳动者就业质量的调查报告》比较能真实反映调查区域内经济发展的总体质量。也就是说,要用基层劳动者就业质量作为衡量调查区域内国民经济的真实发达程度的主要衡量标准。
报告主要内容有:最近240个月内有多少基层劳动者(不算班、组长以上级别干部)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达到240个月;最近240个月内有多少基层劳动者已经缴足了240个月社会保险;最近240个月内有多少基层劳动者非完全主观因素累计失业超过24个月的;最近240个月内有多少基层劳动者非完全主观因素累积失业次数超过10次的……等等。
我们国家应该明确立法不允许任何企、事业单位在普通劳动者在初次就业起240个月内随心所欲解雇班、组长以下级别雇员的《劳动法》条款,除非该雇员被公司认定不符合公司认定录用岗位的基本录用条件,或者以合同到期,暂不续用为由为其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也就是说,劳动法应重点保护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普通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普通劳动者平均不到3年就因为非完全主观因素丟一次工作,我觉得这不是丢宜昌市民的脸,而是在丟市人事局的脸,丟省人事厅的脸!不要老拿疫情为理由,更不要以公司经营困难为挡箭牌,顺心所欲地解除无主观重大过失的普通劳动者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