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杀人,会不会被判死刑?
当然会。外籍人员在我们的境内犯罪,也要被绳之以法。只要这个外籍人员不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就适用我们的法律,与我们一般人是平等的。
只不过,如果是某些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家伙,就要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这种情况,就是《刑法》第6条明确给出的“属地管辖权”,凡是在我们领域内犯罪,包括船舶和航空器,除非有其他特别的规定,不然都适用《刑法》。也就是说,不会因为罪犯是外国人就享有什么特权。这是不会有的。我们不像某些丢人的国家,更不是多年以前了。
只不过,如果处以极刑,我们就不负责火化了。对于普通情况,我们在执行极刑以后基本都会火化。但是对于外籍罪犯,执行极刑以后,扔水泥地上拿大水管子一滋,滋干净了往袋子里一装,告诉他们的大使馆把这玩意领回去就拉倒,就不再为这玩意耗费燃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