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建筑算是违建啊?
违章建筑是指什么,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违章建筑的概念。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运用各种材料生产出来的具有各种使用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是人可以在其中进行生活或生产活动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场所,如住宅、办公楼、厂房、库房等。
违章建筑正式确定下来是在2008年颁布的《城乡规划法》中确定的,在征地拆迁的领域里,违章建筑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没有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就进行建筑物的建设;
2、即使取得了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是没有严格按照规划的地点、范围进行建设的;
3、2008年后没有得到审批就在宅基地上私自建房或者在原有房屋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翻建等;
4、在承包地、耕地等基本农田上进行建房,且未取得农用地转批手续的;
5、非法占有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然后私自建房的;
6、在征地拆迁范围确定后又开始改建、扩建、翻建、抢建的。
认定违建的主体只能是城乡规划局,其他单位都没有权利对违建进行认定。
违建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如果被认定为违建,那么政府在取得违建的认定后,首先可以下《限期拆除的通知》,限定日期要求违建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如果没有在限定日期里进行自行拆除的,政府可以组织相关部门来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我国《城乡规划法》乡、镇政府就有权利对自己行政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但是如果政府不经过法律程序就直接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的话,被拆人同样可以向政府主张非法强拆的赔偿,也可以向法律申请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