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碰瓷的为什么大多数是老人?

2021-11-11社会444

首先,“碰瓷”在法律上,情节较轻的,只涉嫌触犯《治安处罚法》;情节较重的也不属于诈骗罪,而涉嫌触犯《刑法》中的“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的数额,各地标准不一,是在2000元~5000元“以上”。也就是说,有些地区敲诈勒索2000元以上构成犯罪,有些地区敲诈勒索要达到5000元以上才构成犯罪。

但现实中,其实碰瓷者大都是小打小闹,没达到这个标准,因此不构成“犯罪”,只构成“违法”。

至于说“多次”,取证难啊,很多嫌疑人没有案底。

不构成“犯罪”,只构成“违法”,就要按照《治安处罚法》来处理。《治安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就显而易见了。

即便碰瓷者屡犯不改,即便碰瓷者引起了更大范围的车祸事故,即便碰瓷者造成了极恶劣的社会影响,他也仅仅是“情节较重”,那你想,他的违法成本,是吧?

而在此基础上,“老年人”在量刑时,还要从轻、减轻处罚。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60周岁以上,这就是法定的“老年人”。

顺便,“老年人”也不是全都占便宜。根据法律规定,60岁以上的若发生交通事故致残或死亡,残疾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只按5年来计算。

咳咳……咳咳咳……咳……嗓子有点不舒服。但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吧?

接着说“老年人”。简单说,就是60岁以上违法,从轻、减轻处罚;70周岁以上违法,不拘留。

你在回头看看上面我说的,纵然“情节较重”,处罚程度如何?在此程度上又从轻、减轻呢?

记得马丁·路德·金曾有这样一句话:“社会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

所以,是吧?而且还要说一点,现实中你想起诉,有10大类69种民事案件压根就不受理。尤其是当事人松口说“私了”以后,有些话说出口,就后悔不及呀。

因此就造成了,很多碰瓷者都是老年人。但是我们要相信法律,法律会逐步完善,并不总会让恶人逍遥法外,只要是符合公序良俗的事情,法律也不会让遵纪违法者总是替违法犯罪者买单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