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的后果是什么?你会给人担保吗?
担保有两种,后果严重的会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小编不会去做担保,家里人除外。普通担保。帮人做担保贷款,在债务人到期不能还钱,经债权人追索,依然找不到财产偿还债务时,由担保人负责清偿债务。这种担保情况下,担保人享有抗辩权。债权人追债有先后次序,只能先找债务人还钱,并处理债务人财产偿还;无法偿还后,才能追究担保人的责任。我看题中的情况应该是这样,所以,你朋友帮人担保12万债务,债务人坐牢,还没有财产,那你朋友就只有负责还钱了。他还钱后,等坐牢的债务人出狱,你朋友再找他还钱。连带责任担保。在债务人跟债权人签约时,担保人答应,并且明确表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是连带责任担保。这种担保方式下,债务到期,担保人丧失抗辩权,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到期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具体要谁还钱?在于债权人的选择。同样的,如果担保人承担了清偿债务责任,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后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或债权人选择让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担保人都降面对需要清偿债务的后果。这是很严肃和现实的问题,在做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想好担保的法律后果,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财力支持,不具备偿还债务能力的,不要随便做担保人。一般不宜担保的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违法乱纪的人、赌徒、吸毒的、社会闲杂人员、混混之类的,普遍信誉较差,不管什么情况,都不能给这样的人担保,风险极大。做生意的、收入来源不稳定的、游手好闲的人,缺乏偿还能力,也不宜担保,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也很大。总之,担保人不是随便签个字那么简单,一旦发生担保责任,需要代偿债务时,就会很严重。不能随便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