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如何保证三流一致?
“三流”是否一致是税务机关认定纳税人是否属于“虚开”的标准。三流一致的定义是:票据流、资金流、合同流一致。即:票面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必须相符,票面记载开票单位与实际收款单位必须一致,必须保证票款一致!
下面主要分析一下因“三流不一致”而引发虚开的五种情形。
1、采购中资金流不一致的虚开情形
供应商将货物直接发至客户,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商贸公司。但,商贸公司往往因为资金缺乏而不能直接付款,便由客户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上述行为属于典型的委托第三方付款的情形,容易导致“三流”中的资金流不一致,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此类虚开行为不仅给供应商造成巨大的涉税风险,也会使得商贸公司被认定为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其不能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
针对上述情形,应采取措施保证资金流的实质一致,比如签订委托付款协议等。
2、采购中实物流不一致的虚开情形
在采购原材料的过程中,供应商很多时候从经济角度出发,会选择从第三方直接发货,这就造成了实物流向的不一致,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于此类行为,供应商需要提供原材料采购合同等资料以证明从第三方发货行为的正当性,以避免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3、虚增成本的虚开情形
“营改增”以后,此类情形下,虽然“三流”的流向一致,但因为票面金额与实际不符,也容易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此类情形下,相关方需要严格遵守税法规定,履行所得税纳税义务,杜绝虚增成本的行为,以避免更大的涉税风险。
总之,通过以上分析,有效防控“三流不统一”发票税务风险,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包括货物或服务、资金等;
二是收集保留能够真实交易的证据;
三是证据资料中明确税务风险引发损失的承担主体,比如接受第三方供货并从对方获取发票的人,需要将因发票引发损失让对方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