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辅警是什么意思?
从本质上来说,也是辅警。原因如下:
从编制上来说,公安民警是行政编制,是公务员,是法律认可的具有执法权、有警号、有警衔,在全国警员系统可以查找到相关资料信息的国家工作人员。事业编辅警,虽然是事业编制,在法律上是没有执法权、没有警号、没有警衔却被地方政府认可的、具有事业编制的从事警务执法活动的工作人员。
从工作上来说,事业编制辅警从事的也是公安民警的工作,只是他们的执法活动是得到当地公安机关、当地人民政府认可的。因为是当地政府自主招录的,通常情况下是区县一级政府自行招录使用的。
从待遇上来说,事业编制辅警比一般辅警待遇要高,享受的是当地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待遇标准,但又略低于当地公安民警,甚至有些地方参照民警待遇标准发放。
从发展空间来说,事业编制辅警难以享受到警衔晋升、警长晋升、公安机关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晋升等方面的待遇,尽管可以享受工龄工资,其它参照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待遇,但无法从公安系统上实现行政职级晋升。
从工作岗位上来说,通常从事内勤、公安内设机构相当于办公室的工作,主要原因是避免执法资格上存在没有法律认可的执法权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在办公室辅助开展工作,既可以释放正规民警警力,以弥补正规民警警力不足的现实,又可以辅助民警开展相关不需要执法资格完成的相关工作。
从队伍稳定性上来说,事业编制辅警可以解决聘用制辅警流动性大、不稳定、责任心不强的问题。由于是事业编制岗位,流动性小,责任心相较于一般辅警来说要强得多,素质上也比一般辅警高,甚至有些比个别民警的能力和素质都还要强。
从从优待警上来说,事业编制辅警的存在是从优待警的一项不错的方式。既为公安民警解决助手不力或队伍不稳的问题,又解决辅警待遇低、队伍流动性大的问题。
当然,也并不是说事业编制辅警就只有好处没有缺陷。
最大的问题是管理问题。
从心理上来说,传统的编制就是饭碗的思想,当这些辅警一旦获得正规编制,无论是行政的还是事业的,就认为自身是正规编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于是人性恶的一面就会展现出来,比如攀比、比如索取等,很多人在工作一段时间站稳脚跟后,就会去找相关部门谈判,要与民警一样的待遇,如警衔工资、执勤补贴等,一旦实现不了,就会消极怠工、应付工作、责任心下降等,认为用人当局你也不能把我怎么的,只考虑索取,不考虑付出。动不动就组织上访,写信反应诉求等,这是作为公安机关用人管理的第一大难题。
另一难题是执法缺陷无法弥补。由于事业编制辅警没有执法资格,尽管当地政府对事业编制辅警执法活动睁只眼闭只眼,但是一旦发生大的事项或因执法资格问题引起大的事端,政府也无法从法律上加以弥补和完善,最终只能政府或当地公安机关兜底。就会导致用也不是,不用也不是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