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对男女交往是很严酷的,但妓院合法,现在刚好相反怎么解释?
古代性不允许解放,但允许妓院作为一个产品出卖。现在人性解放了,男女双方交往合法。但不允许人为操纵把性当成一种产业来经营。这是社会进步法律保护人身自由的一种体现。
毕竟古代妓院的女子都是被卖身的,她们的生杀权掌握在老鸨手里,青楼女子没有人身自由。
现在国家法律保障每个公民的人身交往的自由。但禁绝违背妇女意志,强迫女性作为一个产品来牟取暴利的侵犯人身自由的违法犯罪行为。
简言之,古代人拒绝性泛滥,允许小范围的性买卖。现代人性解放,但不允许性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