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供暖费标准是什么?
西安居民供暖费标准:
(一)按面积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包括每月每平方米0。5元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及费用?下同),非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5元。
(二)按热量居民用热每吉焦44元,每千瓦时0。16元;分户计量居民用户,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价方式,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30%,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70%。
具体计算公式为:
总热费=基本热价{1。74元(5。8元/平方米?月×30%)×供热建筑面积×4}+计量热价{30。8元/吉焦或0。112元/千瓦时(44元/吉焦或0。16元/千瓦时×70%)×用户所用热计量数}。
非居民用热每吉焦59元,每千瓦时0。
21元。
城市低保户供暖费标准:
凡属我市城区集中供热居民用热户中的城市低保户,优惠热价为22元/吉焦或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元。
低保户需携带《西安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户口薄及所在区民政局出具正在享受低保优惠证明,向所在小区供热单位(包括物业公司、单位后勤管理机构等)提出申请,经小区供热单位核实,并由其负责统一向相关供热企业办理热价优惠手续。
在同一区域内有多套住房的城市低保户,只能按一套房屋面积享受低保热价优惠政策。
层高在3米以上楼房供暖费标准:
对层高在3米以上按建筑面积收取热费的建筑物,根据《城市建设统计指标体系及制度方法》规定,在计算标准采暖面积时要增加折标系数。
具体计算公式为:
实际热费=供热价格×建筑面积×(实际层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