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杀人犯杀了一家三口,作为律师,该不该为他辩护?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犯罪分子杀了一家三口,罪大恶极,庭审前聘请律师为其辩护,是法律规定的权利,而不是律师所决定的事项。
至于律师该不该为其辩护,也有他们选择的权利,可是为了案件审理的正常进行,律师辩护也是法定程序所规定的必要环节。
当然,于法规定明确,体现了法制理念精神和社会文明程度。于理,受害人家属和社会民众,出于对死者的同情,也不难理解吧?
及其对于犯罪分子的恨之入骨心理考量,面对律师为其辩护的行为,产生抵触情绪也是一种正常现象吧?
想必为其代理的辩护律师,也会因为社会民众的舆论发声,而形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吧?但是,无论如何,案件的审理还是要在法律框架内,公正进行的。
(网络图片,原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