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家室的男女自愿开房,违法吗?要坐牢吗?
各自有家室的男女,虽然是自愿开房,但也肯定违法。这是因为,这种行为明显违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2条中,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以第1043条中,夫妻间应相互忠实之规定。
虽然这种行为违法,不过按现行法律规定,只能表示他们的这种行为,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与认可,当事人会作为其婚姻关系中有错误的一方;但一般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最多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除非有下列情况时,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①长期公开以夫妻名义开房同居。那么他们二人的行为,就涉嫌重婚罪了。重婚罪违反刑法,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②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配偶,但仍与其开房同居的。那么他们的行为,就涉嫌破坏军人婚姻家庭罪。按刑法规定,这种犯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③二者开房同居的目的,是为了财物交易。说白了就是卖淫嫖娼,却打着自愿开房的幌子。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当然,这种行为并不是严重的犯罪,不会坐牢。但一般会受到5~15日行政拘留,以及并处500~5000元的罚款。
此外,这二人开房同居,以及二人在一起的消费等所有开销费用,肯定都属于二人与其合法配偶的共同财产,那么作为他们的合法配偶,应该可以对这些费用进行追讨主张。最后说句实话,这种行为虽然多数情况不会坐牢,但是一般会造成其婚姻家庭破裂,甚至是相互仇杀,最后导致家破人亡等严重后果。所以处在婚姻中的人们,最好还是不要去尝试,且行且珍惜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