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的存在真的有用吗?
物业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取缔物业是民心所向。近年来,关于业主与物业的矛盾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物业与业主的矛盾越来越激化。物业收费不办事的现象十分普遍。业主的主要任务就是收费,收费后不办实事,甚至不办一点儿好事儿,更有甚者欺压业主乱收费更是不断出现。物业已经成为压在老百姓头上的一座大山,物业收费的不断增加和提高已经给老百姓增加了很多经济压力和负担。因此,取消物业的呼声已经在全社会此起彼伏。甚至,取消物业已经是民心所向。
那么取消物业后怎么办?
其实,完全可以业主自治与社区居委会管理相结合。
在社区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组织领导下,在社区居民会的监督与管理下,各个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个业主自治组织机构。配合街道和社区的管理。
街道层面成立负责全辖区各个村和社区以及其他写字楼的公共服务组织机构。通过收取一定的费用的方式向服务对象提供安保、保洁和其他有关服务等公共服务。收费标准一定要经过物价管理部门的审核。
当然,还要对这类服务机构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与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