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为了践行“优生学”,与近亲结婚,生的孩子不是残疾就是弱智,是真的吗?
如果你对科学比较感兴趣,你就会知道优生学并不是达尔文提出的,而是达尔文的表弟弗兰西斯.高尔顿受达尔文自然选择论的启发,得出的结论。
我们知道,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论是基于三个前提:
生物会将自己的性状遗传给孩子。并不是所有的生物后代都能够幸运的存活。只有能够适应环境的后代才能够存活,而不适应环境的个体将会被淘汰。因此,达尔文得出了生物的进化规律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受该理论影响,高尔顿认为人类想要进化,需要有目的的改善人的胜利特征以及精神层次,因此他认为可以借由选择父母的方式,来提升人类的优化。
实际上,虽然是达尔文提出的进化论,但没有证据表明达尔文是“优生学”派,事实上,达尔文在1859提出的进化论,而他早在1839就和自己的妻子爱玛·韦奇伍德结婚了,因此达尔文并不是为了实践优生学和妻子结婚。
达尔文一共生育了10个孩子,死亡了三个,大女儿10岁时死于肺结核,二女儿玛丽只活了3兴起,小儿子查尔斯2岁时死于猩红热。其余几个孩子长大后都很健康,并没有弱智和残疾。
优生学
其实优生学并不是近亲结婚,即使是达尔文的表弟弗兰西斯.高尔顿所提倡的也不是近亲结婚,而是:促进优秀的个体结婚,生下更优质的后代;通过控制或者阻止较为劣势的人生育后代,以便让国家人口素质上升。
之所以高尔顿会提出这个观点,是因为当时达尔文虽然提出了进化论,但人们不知道遗传是怎么发生的。其实当时已经有人知道答案了,被称为遗传学之父的孟德尔和高尔顿同龄,他通过豌豆实验已经证明了:性状是由基因控制的,同一个性状是由两个不同的基因控制的,而基因又分为表现型和基因型。
也知道了父母在遗传给后代时,会随机将自己的基因遗传给下一代,然而当时孟德尔的理论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
所以,当时的人类并不知道孩子遗传的是父母的基因,以为孩子遗传的是父母双方的平均值,他们认为只要父母优秀,大概率能生出同样优秀的后代;而父母不优秀的生出的孩子也不优秀,应该对这样的人实行绝育,或者强制流产。美国1927年就闹出了一起巴克诉贝尔案,正是因为他们对弱智实行强制绝育(实际上巴克并不是弱智,而是被人污蔑为弱智后就可以被强制绝育)。
美国人诺伊斯在纽约北部创建了奥奈达公社,奥奈达公社推行混婚制,成员想要生育需要经过优生委员会许可,诺伊斯相信只要合适的安排配偶,就可以使后代更加健康聪明。后来他们失败了。
他们失败的原因是,他们不知道的是有些性状是不会遗传的,比如:后天学习得来的技能就不会遗传给下一代,总不能说父亲会开飞机,生出的儿子就一定会开飞机;父母当法官,生出的孩子就一定会当法官,这其实忽略了父母对孩子的后天影响。
其实,优生学的提出是符合人类生育出较为优秀的后代的初衷,只不过他们不知道选择的不应该是父母,而应该是基因。目前我们结婚时会做婚检,婚检的目的就是提前查出两人有没有携带遗传疾病,是否有遗传给下一代的风险,如果有风险,那么医生会建议两人在怀孕时要慎重,而不是强制流产。
优生学曾经在历史中犯过不少错,尤其是种族主义,有些种族主义者认为自己的民族更优秀,另一种民族比较劣等,从而产生歧视,甚至屠杀。
皇室近亲结婚
真正的优生学并不提倡近亲结婚,但在各国皇室,他们为了保证自身血缘的纯正性,一般会近亲结婚,尤其是欧洲的王室。
在王室之中流传着一种遗传疾病:皇家血友病,该病之所以被称之为“皇家”,就是因为在多个王室都发现了这种病,而究其原因正是因为皇室之间的近亲结婚。
其实,皇室之间并不一定是真的想要保证血缘的纯正性,而是皇室之间通婚有助于加强政治联系,因此才会导致皇室近亲结婚严重。
总结
真正的优生学从来都不提倡近亲结婚,再者达尔文是在结婚20年之后才提出的进化论,因此达尔文近亲结婚并不是为了验证优生学。达尔文本人并没有提出优生学,也没有提倡优生学,优生学和达尔文一点关系也没有。
真正的优生学应该是:适龄生育,婚前婚检,优生优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