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头婚”为何在江浙一带悄然兴起,这种新型婚姻模式有何利弊?
什么是“两头婚”?江浙兴起的两头婚,男不娶女不嫁。开放二胎后,第一个孩子随父姓,第二个孩子随母姓。小夫妻成家后依旧与双方原生家庭保持一定“黏性”,通常各住各家,独生子女在两边交替居住。
个人观点: 这是独生子女的福音,男方父母有两个孩子,女方是父母只有一个孩子,那如果女方嫁过去,女方父母就没有孩子养老了,这是不合适的。而且两头婚男方不用出高昂的彩礼,这对家境不富裕的男方来说也是一大福音。所以男不娶女不嫁这是比较好的,孩子叫男方女方父母都为爷爷奶奶。
这种形式的婚姻在浙江不是现在才有,老早就存在一直延续下来而已。只不过过去很少独生子女,没有男孩的家庭就招上门女婿。而且在我们这里,上门女婿不像有些地方说的一样被人看不起,相反是很得宠的。现在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也有一部分两个子女的也喜欢所谓的两头婚,其实我们这里叫两头香火,也叫不来不去。
一般子女成家各家都会准备新房,但大多数家庭会让孩子们独立生活,不住女家也不住男家,给他们另外买一套房子住,等有了第三代两个妈妈轮流帮忙带孙子,一个月一换或十天半个月一换。
两头婚,这个名词就决定了以后绝不会成为“一家亲”的结果。而且,成为两头婚的男女绝不是精英阶层,是“退而求其次”的结果。也就是“很无奈”!有许多弊端会体现在孩子身上。这就是一种“半离婚”状态,一旦不满足的一方有了“底气”,婚姻即将解体。
婚姻最好的经营是过成一家人,有事彼此扶持,没事彼此依靠。
我总结了一下,两头婚的理想状态需要满足:
1.男女双方最好是独生子女。2.双方父母至少都有一套四室的房子,而且相距不远。3.双方父母有钱有闲!4.小两口最好有套婚房。5.至少生两个,其中如果有男孩归男方一个。6.男女双方包括父母都没有吃亏占便宜的心思。7.能做到对两个孩子一样宝贝(至少到大学毕业)。相信条件符合又愿意两头婚的连一成都不到。
这种“新型婚姻模式”究竟有何利弊呢?利大还是弊大?第一:这是独生子女下的产物,听着不错,少了很多矛盾,双方家庭的付出都变成了理所当然互不亏欠。男女双方各住各家,各自养育一个孩子,那么孩子从小可能只会得到一方的关爱,会存在原生家庭的隐患,割裂他们于其中一方父母的关系,从而得不到全面的爱。
两头婚就不要考虑孩子的兄弟姐妹感情了,每对爷爷奶奶的经济条件都差不多还好说,稍有差别,再加上教育方式宠爱程度,就是陌生的两个人,甚至小夫妻俩都有可能受原生家庭影响对自己的亲生孩子不能公平对待。
如果孩子大点再闹点矛盾,那就是孩不认爹或妈的现象,那就不要称之为夫妻了,也别领结婚证了,多好,生俩孩子就完成任务了,孩子随父或母各回各家,寂寞了再找多好,也不伤感情!
两个孩子不亲,父亲母亲对两个孩子的态度不一样,爷爷奶奶对母姓的孩子不疼,姥姥姥爷对父姓的孩子不爱,爸爸妈妈对两孩子也不一样,各管各的孩子,悲哀,还容易导致离婚。
随着“男人不像男人,女人不像女人”的怪现象到了见怪不怪时,各种“创新”定会随之而来。至于把外公外婆叫爷爷奶奶的乱象都已出现了,那将来把妈妈叫爸爸的事儿也能发生。
两头婚看似解决了双方诉求,但是不可避免的影响了家庭的完整统一性,对后续子女成长并不见得是好事。这个问题不应该归咎于独生子女,而应该更好解决下一代照顾问题,减小父母扶养压力,还家庭以应有的状态。
第二:看起来公平,其实两个孩子都是女方生的,会严重影响女方的身体和工作!
这种婚姻会大大提高出轨婚外情及离婚的概率。同时个人觉得这种婚姻会使夫妻双方缺乏同甘共苦的意识,没有独立成长的经历,只是为了生孩子而生孩子。
但是呢,总感觉,这样的婚姻还是女性在买单,比如只有生两个孩子才算圆满。
如果女性只想生一个,这个局怎么破?
没有彩礼和嫁妆,男方和女方的经济压力都会减轻。相对而言,可以提高年轻人的结婚意愿。生育两个小孩既随父姓又随母姓,虽然看似避免了姓氏和抚养方面的纷争,但是会给女方造成生两个孩子的压力。
第三:“两头婚”使得夫妻两人未完全从各自的原生家庭中独立出来,如果在各自的原生家庭生活,有事情就会和各自的父母商量,夫妻之间很少有机会培养感情,“两头婚”变成了各自和父母过日子,那结婚的意义何在呢?
男女双方无嫁娶之意,那么这样的婚姻算什么?它显然背离了因爱而在一起的婚姻,会让人觉得婚姻并不重要,并不是神圣的,而是一种随意的敷衍的关系。
如果这是年青人自由选择,那是再好不过;如果是年青人考虑老年人而做的无耐之举,那就值得商榷。毕竟这样一来,年青人自由少了很多。还有没更好的改进方法,比如原生两家与新家住一起?
最重要的是,这种婚姻谈不上达到一种新的自由性婚姻或者说所谓的平等关系。在一个有爱的环境下,没有绝对的自由平等,婚姻要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是最重要的。
男女双方不剥离原生家庭,保持一定的黏性,还有人称赞?那和走婚有啥区分?最好还是小夫妻莫分开,双方家长共同努力出资,购买一套房,然后双方父母,都可以去住才对。不然小夫妻,还保持婚前状态,很容易出事的。时间长了那就乱了套了,跟过去的走婚有什么两样,很容易出现“隐婚”现象,不应该提倡!
看过一个案例,两头婚,两小孩男孩随父性,女孩随母性,平时生活都是AA,而男方默认只管男孩和自己的父母,女孩就管女孩和自己的父母,后来女方父亲生病,母亲要照顾,只好女方辞职带女孩,A不下去,然后问男方出钱,男方觉得当初就商量好AA,不同意,然后这段两头婚就凉了。
我觉得两头婚不能从本质上解决问题,看似分明的做法其实隐患多多,两头婚是从成年人的各种利益出发。长远来说既然结了婚有了孩子,经济难以绝对AA,毕竟手心手背都是肉,同时国人普遍道德伦理观念还跟不上两头婚的脚步,双方在对待对方养育孩子时是何种方式和态度?两个不同姓的孩子的感情如何培养?如何给孩子塑造成长环境?父母的角色重要性胜过爷奶。大自然的规律,动物长大后都要学会独立,离开父母庇佑独自面对生活,建立新的家庭关系。事物都有两面性,切不要只看眼前。
这样的婚姻还不如设合同婚姻好,夫妻居一屋,五年签一次。如果双方好,那么续签,认为不好,那就五年到期各人再找合适者续约。合同期间遵守夫妻约定,如有不守约,出现越轨行为,那就按条约处罚赔偿。这样让那些夫妻之间懂得互相讨好,希望续约嘛!感情自然粘腻。不想续约的,中途也不敢出轨,怕罚款,再不好,也就捱五年解脱。这样减少谎言,活出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