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辨别网络暴力?发生网络暴力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网络暴力是一种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它是指由网民发表在网络上,并且具有“诽谤性、诬蔑性、侵犯名誉、损害权益和煽动性”,这五个特点的言论、文字、图片、视频,针对他人的名誉、权益与精神造成的损害。 一、主要表现形式: 1、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 2、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 3、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 网络暴力只要达到法定情节,就违法。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明确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规定了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