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狱奸淫多名幼女被执行死刑,一般罪犯是不是很难改造成功?
前几天出现一个新闻,是一个男子出狱后不知悔改,再次进行多次犯案,最后被判处死刑。
这名男子在1985年的时候,先后强奸4名幼女,3个少女,和14个青少年女性发生关系,在1990年对他判了死刑。
后来这个男子不服去上诉,没想到还成功了,在98年改判15年有期徒刑,出狱后在17年到21年期间又再次犯下多次奸淫罪,最后被判处死刑。
俗话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像这种奸淫罪之前让他尝到滋味了,就算在牢里关了15年也是无法改造成功的。
当然也有很多是能够在监狱里劳改成功的,比如那些因为一时冲动犯下错误的人,还有本性并不坏只不过被人带上歧途的人,这些人经过在牢里的教育和监禁最后是能够改好的。
像那些本性很坏的,经常犯罪的,还有脾气暴躁的这种人,就算你关他二三十年也是很难让他改正的,这就是所谓的“狗改不了吃屎。”
如果社会对那些做过牢的人能够宽容些,能够以正常人的眼光看待他们,并且帮助他们适应社会,我相信还是有很多人坐牢出来是能够变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