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多大退休?
省委书记的退休年龄为65周岁。省委书记为该省的第一领导人,党的十八大以来,除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六个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为国家级副职外,其他各省的省委书记均为省部级正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中发(1982)13号:担任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省、市、自治区委第一书记、书记、省政府省长、副省长,以及省、市、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干部的,正职一般不超过六十五岁,副职一般不超过六十岁。担任司局长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六十岁。拓展资料:名称由来:省委书记,从中共十二大起(1982年),中国共产党的一个省的委员会的一号人物的称谓,省的第一领导人,为三级官(是正部级)。完全的说法是:中国共产党某某省委员会书记。如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书记。此前,有一段时间,称省委第一书记,那时,省委书记就不是一号人物。那时,一个省委员会的领导人,依序为:第一书记,第二书记(有时还有第三书记),书记(可能有若干个),副书记(若干人)。一个省的省长均为该省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的排在第一位的副书记。省长是省政府的一号人物,是省的第二领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