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一个省的巡抚和总督的区别是什么?
我是“红雨说历史”,总督比巡抚官大,总督和巡抚是从明代开始的。他们有时候被一起成为“督抚”。他们有全称的,总督和巡抚只是简称,并且他们在原名称了都是动词,不是名词称呼。
称呼上的区别比如总督为“总督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巡抚则为“巡抚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他们不是常任的地方官员,相当于是朝廷派出临时性质的官员,办完事儿,就回去了。
管理范围上和官品大小的区别后来到了清朝,督抚正式为地方官并且经常合称,总督管辖一个省有时候管理两三个省,主要管理军队,百姓政务。巡抚是省级地方长官,主要管理一个省的军事,吏制和刑事。鸦片战争前,清朝设立8个总督,16个巡抚。总督的官品是高于巡抚的。
设立数量的区别直隶,两江(江苏,安徽,江西),陕甘,闽浙,湖广,四川,两广,云贵8个总督。
安徽,江苏,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浙江,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福建,江西,贵州,云南16个巡抚。
东北奉天,吉林,黑龙江后来才设立的总督,巡抚,直隶和四川只有总督,没有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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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红雨说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