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uman翻译成杜鲁门,而Trump却翻译成特朗普,这是为什么?
首先,作为曾经的英语教师,我得说,虽然Truman和Trump前四个字母一样,但是读法却不一样,前者确实是“鲁”的韵,后者确实是接近“朗”的韵,所以翻成声韵截然不同的两个中文名字,在正常不过了。
不过,作为一个电影爱好者,我得说,同样是Truman这个名字,不同场合就有不同的译法。喜剧巨星金凯利主演的1998年名作《The Truman Show》,就通常译作《楚门的世界》,而不译作“杜鲁门的世界”。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完全在人造的、虚构的、设定好的“世界”中成长起来的人发现真相之后突破这个假世界的边界故事,这也使得楚门这个名字——True(真实的)+Man(人)作为片名时,本身就带着隐喻和反讽,翻成中文之后,无论是叫杜鲁门还是楚门,这一层巧妙的意思都是遗失了的。
为什么只有杜鲁门总统才能叫杜鲁门,这其实关乎一个中文世界的习惯,那就是当美国总统用过一个名字之后,那么这个中译名基本就被他独占了。最典型的就是十九世纪的第五任美国总统詹姆斯·门罗James Monroe,其提出的以抗拒欧洲殖民、鼓吹西半球自治为核心的“门罗主义”,在历史上相当有名。同样是Monroe这个姓氏,还有一位特别有名的是Marilyn Monroe,美国荧幕的性感女神,然而我们却一般将其译作玛丽莲·梦露。要是译成玛丽莲·门罗,她的风情万种可就要大打折扣了。
这就要牵扯到中文世界的另一个习惯了,那就是用一些字来突出人名的性别属性。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最近一例就是Hillary Clinton,大陆翻译成希拉里,台湾则译作希拉蕊。其实以希拉里的做派,明显是更符合中性的“里”,而非娇柔纤弱的“蕊”。
大陆和港台在总统译名上常有不同,比如两任Bush总统,大陆译作布什,以发音准确为主,港台译作布殊或布希,希望这么一个元音的姓氏看上去仍像是个完整的中文名。上一任总统Obama,大陆译作奥巴马,港台译作欧巴马。港台的译法音更准确,而且欧本身是汉姓,符合他们的一贯标准(比如乱世佳人里的郝思嘉,还有二战后的美国总统艾森豪),但是大陆这边显然是觉得一个美国总统用“欧”开头很奇怪,还是用奥大气妥帖一些。
至于特朗普,在他正式当选之前,其实媒体称之为川普为主的,因为这个词在大陆的语境里,本身就带着一些搞笑的含义在,也符合Trump的作风。但是真的成为总统之后显然就不能搞笑了,当然是遵循最中性的原则,把T和Rump分开发音,于是有了特朗普。有趣的是,在台湾,因为川普一词并没有“川味普通话”的含义,纯粹是个音译,所以反倒用起来顺手,毕竟川普更接近Trump的英语发音,特朗普则是更接近日文发音了。
最后说一句,Tr这个音节一直是翻译中的难点。我早些年为考古学著作翻译的时候,遇到一知名学者叫Bruce Trigger,我和我的老师斟酌再三,不得不把T和R分开,将他称作“特里格”,这个原理和特朗普是一样的。其实更接近的音译应该是“炊格尔”,或者“吹格儿”,无奈这两个“chui”字都特别不严肃,根本不能拿来用。
可见翻译外国人名,还是个挺讲究的技术活,既要音准,又要意切。其实以Trump这一年多来的做派来看,正经八百地叫他一声“特朗普“,真是有点抬举他了。